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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學務處
本市111年度2月份校安通報交通意外事件分析報告
說明:
一、2月交通意外案件統計分析,交通工具以「機車」最多計14
件;「自行車」次之計10件;車禍型態以「與他人擦撞」
最多計22件、「自摔(撞)」次之計8件;另有學生機車無照
駕駛5件、電動自行車違規1件(未戴安全帽、雙載)。
二、宣導重點臚列如下:
(一)機車不騎上人行道,尊重行人路權:
1、按現行法規,人行道為專供行人通行之步道,汽機車
駕駛人駕車行駛人行道,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
以下罰鍰。
2、請各校透過家長座談會、家庭聯絡簿、網路社群等管
道,加強宣導家長接送學童時機車不騎上人行道,應
依規定臨時停車,以維行車安全及行人路權。
(二)自行車騎乘安全宣導:
1、靠右側騎行,路口兩段式左轉。
2、行車動向改變時,應擺頭察看或輔以手勢警示後方車
輛。
3、巷口、彎道、下坡處應減速慢行。
4、夜間騎車穿戴亮色衣物,保持專注。
5、轉彎時不與大型車併行,避開內輪差及視線死角。
6、正確配戴安全帽,保護頭部安全。
一、2月交通意外案件統計分析,交通工具以「機車」最多計14
件;「自行車」次之計10件;車禍型態以「與他人擦撞」
最多計22件、「自摔(撞)」次之計8件;另有學生機車無照
駕駛5件、電動自行車違規1件(未戴安全帽、雙載)。
二、宣導重點臚列如下:
(一)機車不騎上人行道,尊重行人路權:
1、按現行法規,人行道為專供行人通行之步道,汽機車
駕駛人駕車行駛人行道,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
以下罰鍰。
2、請各校透過家長座談會、家庭聯絡簿、網路社群等管
道,加強宣導家長接送學童時機車不騎上人行道,應
依規定臨時停車,以維行車安全及行人路權。
(二)自行車騎乘安全宣導:
1、靠右側騎行,路口兩段式左轉。
2、行車動向改變時,應擺頭察看或輔以手勢警示後方車
輛。
3、巷口、彎道、下坡處應減速慢行。
4、夜間騎車穿戴亮色衣物,保持專注。
5、轉彎時不與大型車併行,避開內輪差及視線死角。
6、正確配戴安全帽,保護頭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