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公告
2018-11-13 教務處
育「素養導向校訂課程實務工 作坊「第一、二梯次」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7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辦理。
二、本研習為第一、二梯次報名,請各校以校為單位於107年11月23日前以紙本或E-mail免備文向苓洲國小報名,錄取名單訂於107年11月26日公布於苓洲國小學校網站。
三、課程研習地點
(一)核心課程:高雄市苓雅區苓洲國民小學青葉館(高雄市苓雅區四維四路61號),每梯次錄取12校。
(二)進階課程:高雄市苓雅區苓洲國民小學青葉館(高雄市苓雅區四維四路61號)與高雄市橋頭區橋頭國小(高雄市橋頭區樹德路200號),各梯次錄取6校。
四、案內參加研習人員與承辦學校工作人員,給予公(差)假登記,課務派代,派代費用自學校用人費用項下支應,全程參與依課程類別覈實核予研習時數。
五、案內擔任講師人員請惠允公(差)假登記,相關研習訊息請參閱附件。
六、本案若有疑義,請洽承辦學校苓洲國小教務處何宗憲主任,電話3351804分機110洽詢。
一、依據本市107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辦理。
二、本研習為第一、二梯次報名,請各校以校為單位於107年11月23日前以紙本或E-mail免備文向苓洲國小報名,錄取名單訂於107年11月26日公布於苓洲國小學校網站。
三、課程研習地點
(一)核心課程:高雄市苓雅區苓洲國民小學青葉館(高雄市苓雅區四維四路61號),每梯次錄取12校。
(二)進階課程:高雄市苓雅區苓洲國民小學青葉館(高雄市苓雅區四維四路61號)與高雄市橋頭區橋頭國小(高雄市橋頭區樹德路200號),各梯次錄取6校。
四、案內參加研習人員與承辦學校工作人員,給予公(差)假登記,課務派代,派代費用自學校用人費用項下支應,全程參與依課程類別覈實核予研習時數。
五、案內擔任講師人員請惠允公(差)假登記,相關研習訊息請參閱附件。
六、本案若有疑義,請洽承辦學校苓洲國小教務處何宗憲主任,電話3351804分機110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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