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訊息
2018-10-22 教務處
推動客語教學績優獎勵實施計畫
一、為鼓勵推動客語教學績優之地方政府、學校及個人,客家委員會訂定旨揭實施計畫,俾利落實客語教學及傳承,作為賡續推廣客語教育計畫之參考。
二、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一)推動本土語言教學成效顯著者。
(二)推動客語沉浸式教學成效顯著者。
(三)推動少數腔調復振有成者。
(四)推動客語能力各級認證績優者。
(五)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計畫績優者。
(六)其他推動客語教學績優者。
三、請各校轉知相關訊息,並請有意提出申請之學校或個人,
於107年10月25日(星期四)前依計畫提具含封面及申請表之書面審查資料乙式十份與相關資料電子檔一份,送交國
小教育科朱芳儀老師彙辦。
二、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一)推動本土語言教學成效顯著者。
(二)推動客語沉浸式教學成效顯著者。
(三)推動少數腔調復振有成者。
(四)推動客語能力各級認證績優者。
(五)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計畫績優者。
(六)其他推動客語教學績優者。
三、請各校轉知相關訊息,並請有意提出申請之學校或個人,
於107年10月25日(星期四)前依計畫提具含封面及申請表之書面審查資料乙式十份與相關資料電子檔一份,送交國
小教育科朱芳儀老師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