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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1 教務處
「中華民國文件證明書」增印QR Code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9月21日臺教文(一)字第1070161525號函辦理。
二、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辦事處)及駐外各館處自105年6月1日起採用「中華民國文件證明書」辦理文件證明業務,並建置「文件驗證資料查詢系統」提供查詢該部驗證文件之核驗紀錄等事宜。為強化前述系統使用便利性,外交部新印製供國內(該部領事事務局及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辦事處)辦理文書驗證之「中華民國文件證明書」已增印該查詢系統網頁之QR Code,查詢者除可直接鍵入查詢系統網址(https://docauth.boca.gov.tw/BOCAWeb/index4.jsp),亦可掃描QR Code後導入查詢系統網頁。新版增印QR Code之「中華民國文件證明書」將於國內現行版本用罄後陸續啟用,另我駐外館處使用之「中華民國文件證明書」仍維持現行樣式,未有異動。
三、檢附外交部原函及文件證明書QR Code樣張供參。
四、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王美儀小姐,電話:02-23432917,電子郵件:mywang@boca.gov.tw。
二、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辦事處)及駐外各館處自105年6月1日起採用「中華民國文件證明書」辦理文件證明業務,並建置「文件驗證資料查詢系統」提供查詢該部驗證文件之核驗紀錄等事宜。為強化前述系統使用便利性,外交部新印製供國內(該部領事事務局及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辦事處)辦理文書驗證之「中華民國文件證明書」已增印該查詢系統網頁之QR Code,查詢者除可直接鍵入查詢系統網址(https://docauth.boca.gov.tw/BOCAWeb/index4.jsp),亦可掃描QR Code後導入查詢系統網頁。新版增印QR Code之「中華民國文件證明書」將於國內現行版本用罄後陸續啟用,另我駐外館處使用之「中華民國文件證明書」仍維持現行樣式,未有異動。
三、檢附外交部原函及文件證明書QR Code樣張供參。
四、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王美儀小姐,電話:02-23432917,電子郵件:mywang@boc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