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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1 教務處
港都聯合助學暨展翅工程服務方案 申請辦法
- 目的:
- 提供高市家境清寒且就讀國小五年級(含)至高中職學生助學金,國、中小每人每學期五千元;高中職以上每人每學期一萬元,鼓勵清寒學生繼續升學不因家庭因素而中輟。
- 透過社區服務提升人際溝通、團體合作的能力,並使助學生了解「取之社會、用之社會」之精神。
- 針對高中職以上助學生提供職場體驗平台,累積助學生的職場經驗,增進未來就業軟實力及職場競爭。
- 助學金金額及義務:
- 助學金金額:國小五年級起至國中生:每學期補助新台幣5,000元,由學校師長協助保管並使用。
- 助學金義務:國小五年級生起至國中生:每學期應參與社區服務20小時(可含服務學習6小時),可於校內完成所有時數。
- 補助對象:
- 設籍高雄市家境清寒且就讀高雄市國小五年級以上之學生。
- 非低收入戶子女、非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學生或子女。
- 未接受其他單位持續性補助。
- 國小五年級起至國中:以品德陶冶為主,經學校老師填寫學校推薦函、師長考核表,並願意輔導學生為主。
- 應備文件:
- 本會申請表(附件一)。
- 本會承諾書(附件二)。
- 全家戶口名簿。
- 106年各類所得資料清單、106年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 上學期成績單、獎狀及證照等文件。
- 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之相關文件。
- 國中小:學校師長或承辦人協助填寫學校推薦函(附件三)、師長考核表(附件四)等,詳述家庭狀況,並需陪同社工進行家庭訪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