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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5 教務處
112學年度獎勵教師及學生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實施計畫
學生獎勵部分:
1、通過閩南/閩東語認證獎勵標準之學生檢附112年度認
證考試核證書或成績單影本及申請表(附件1),於
113年2月15日底前交予學校教務處提出申請彙整。請
各校承辦人將申請學生之獎勵清冊(附件2)、合格證書
或成績單影本彙整後,於113年2月29日將前揭申請表
件免備文逕寄予承辦學校建國國小教務處提出申請,
審核通過後將發給各校禮券。同一語、級別獎勵以1次
為限,如前已獲較高級別認證獎勵,復通過較低級別
認證者,不予獎勵。
2、通過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請依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
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合格獎勵要點申請。
3、通過原住民族語語言能力認證:請依高雄市政府原住
民事務委員會獎勵參加原住民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作業
要點申請。
1、通過閩南/閩東語認證獎勵標準之學生檢附112年度認
證考試核證書或成績單影本及申請表(附件1),於
113年2月15日底前交予學校教務處提出申請彙整。請
各校承辦人將申請學生之獎勵清冊(附件2)、合格證書
或成績單影本彙整後,於113年2月29日將前揭申請表
件免備文逕寄予承辦學校建國國小教務處提出申請,
審核通過後將發給各校禮券。同一語、級別獎勵以1次
為限,如前已獲較高級別認證獎勵,復通過較低級別
認證者,不予獎勵。
2、通過客家語語言能力認證:請依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
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合格獎勵要點申請。
3、通過原住民族語語言能力認證:請依高雄市政府原住
民事務委員會獎勵參加原住民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作業
要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