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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8 輔導處
高雄市前鎮區瑞豐國民小學50周年校慶 「傑出校友」選拔實施計畫
一、目的:
(一)慶祝本校創校五十週年,宏揚瑞豐國小優良傳統精神及學風,彰顯童趣、智慧、超越的校風。
(二)鼓勵肯定校友敬業、創業;服務人群、社會;貢獻國家、民族之傑出成就。
(三)樹立校友楷模,特訂定本實施計畫,予以隆重表揚,並為後學之典範。
二、表揚類別與標準:
凡本校歷屆畢業校友,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足為後學楷模者,皆可推薦之:
(一)社會服務類:歷屆校友從事政治或社會服務活動有優良事蹟者。
(二)企業類:歷屆校友從事各類企業或任職公司行號有優良事蹟者。
(三)教育學術類:歷屆校友從事教育或學術研究有優良事蹟者。
(四)行政類:歷屆校友服務於行政機關,有優良事蹟者。
(五)運動體育類:歷屆校友從事運動體育活動,有優良事蹟者。
(六)其他類:歷屆校友未屬上列各項之其他社會各類工作,有優良事蹟者。
三、承辦單位:輔導處陳幸足主任(電話07-7110846轉6041)。
四、表揚時間:配合50週年校慶活動暫定112年12月16日(星期六)舉行。
五、表揚地點:本校(高雄市前鎮區瑞隆路100號)。
六、推薦日期:自即日起至112年8月30日(星期三)止。
七、推薦方式:經由本校退休或離職教師、現任教師、家長會、校友服務單位、本校校友等單位推薦。
八、審查方式:由校長聘請曾任或現任本校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及社區仕紳等,組成9-11人的「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審查決定,校長任委員會召集人。
九、表揚名額:以10-15人為原則。
十、表揚方式:
(一)由校長於校慶系列活動期間公開表揚,並頒發獎牌一座,以資激勵。
(二)刊載於「瑞豐國小網頁」及「50周年紀念刊」…等,以宏表揚目的。
十一、推薦方式:填寫推薦表1份,其「具體優良事蹟欄」請摘要條列記述,
並於推薦表黏貼被推薦人近3個月內2吋正面相片1張、浮貼1 張,逕寄(送)本校輔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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