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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7 教務處
「112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審查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112年教育
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審查實施計畫」、教育部111年12月12日
臺教授國字第1110170254號函及111年12月19日臺教授國字
第1110176634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教師專業成長、團隊合作、創新教學、適性
輔導、樹立優質教學典範,歷年均辦理「教學卓越獎」評
選,以提升教師教學績效及提高教學品質。
三、本實施計畫辦理內容、時程說明如下:
(一)本市複選推薦名額:幼兒園組3隊、國民小學組3隊、國
民中學組3隊、高級中等學校組2隊。
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審查實施計畫」、教育部111年12月12日
臺教授國字第1110170254號函及111年12月19日臺教授國字
第1110176634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教師專業成長、團隊合作、創新教學、適性
輔導、樹立優質教學典範,歷年均辦理「教學卓越獎」評
選,以提升教師教學績效及提高教學品質。
三、本實施計畫辦理內容、時程說明如下:
(一)本市複選推薦名額:幼兒園組3隊、國民小學組3隊、國
民中學組3隊、高級中等學校組2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