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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3 教務處
財團法人翔谷慈善基金會「111學年度清寒獎助學 金」
(一)申請資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清寒家庭國中小學生。
1、學業成績獎助金: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2、才藝競賽獎助金:應附特殊表現或競賽證明(如獎狀、證照影本)。
(二)申請期間:111年9月1日至112年10月31日。
詳見附件
1、學業成績獎助金: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2、才藝競賽獎助金:應附特殊表現或競賽證明(如獎狀、證照影本)。
(二)申請期間:111年9月1日至112年10月31日。
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