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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7 教務處
110學年度 推動國民中小學英語課採全英語公開授課實施暨獎勵計畫
- 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小(含完全中學附設國中部或小學部)英語課教師(含代理代課實習教師)。
- 名詞定義
(一)英語課:本計畫之英語課包含課程綱要規範領域節數之英語課,以及英語融入彈性課程。
(二)全英語授課:本實施計畫所稱全英語授課,係指該學期英語課程中之課堂用語(classroom English)或運用教學媒體,使用英語教學比率達70%以上,亦即「全英語授課」。
(三)公開授課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0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111992號函「國民中學與國民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
- 形式:公開授課流程應包括共同備課、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觀課人員至少3人並以全程參與為原則。
- 時間:公開授課時間,每次以1節為原則,並得視課程需要增加。
- 其他觀課人員:鼓勵邀請校內、校外專家學者、教師以及家長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