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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0 教務處
「111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培訓實施計畫」及「111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 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實施計畫」各1份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17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110005399A號函辦理。
二、為儲備高級中等學校閩南語文、客語文(以下簡稱閩客語
文)師資,提高閩客語文課程之教學品質,落實閩客語文之
傳承,並滿足各學校本土語文師資需求,爰規劃旨揭認證
培訓計畫。
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辦理旨揭認證
培訓課程,請各校協助公告並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
加。
第1110005399A號函辦理。
二、為儲備高級中等學校閩南語文、客語文(以下簡稱閩客語
文)師資,提高閩客語文課程之教學品質,落實閩客語文之
傳承,並滿足各學校本土語文師資需求,爰規劃旨揭認證
培訓計畫。
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辦理旨揭認證
培訓課程,請各校協助公告並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
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