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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2 學務處
「高雄市學校校園霸凌事件自我檢核表」
一、本局110年1月14日高市教中字第11030298700號函(計達)。
二、本局110年度新修訂之「高雄市各級學校推動防制校園霸凌工作手冊」目的係為協助各校落實防制校園霸凌工作,並精進業務承辦人防制霸凌事件處理知能,本手冊並含各項工具。
三、為配合市府跨局處防制霸凌處理機制之推動與落實,本局特再次修訂本工作手冊中「高雄市學校校園霸凌事件自我檢核表」及「處理校園霸凌事件相關表單」,以利學校加以運用。相關資料電子檔可至本局網站(https://www.kh.edu.tw/)「文件表單下載/國中教育科/國中學務業務/校園霸凌防制」項下下載。
四、請學校倘發現校園疑似霸凌事件,務必依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及「高雄市政府跨局處防制霸凌處理機制」等相關規定,落實通報及後續相關處理流程。
五、倘有疑義本案聯絡人:高中職學校請洽鄭秝淇老師(07-7995678分機3022),國中學校請洽張雅婷老師(07-7995678分機3034),國小學校請洽王羿涵老師(07-7995678分機3047)。
二、本局110年度新修訂之「高雄市各級學校推動防制校園霸凌工作手冊」目的係為協助各校落實防制校園霸凌工作,並精進業務承辦人防制霸凌事件處理知能,本手冊並含各項工具。
三、為配合市府跨局處防制霸凌處理機制之推動與落實,本局特再次修訂本工作手冊中「高雄市學校校園霸凌事件自我檢核表」及「處理校園霸凌事件相關表單」,以利學校加以運用。相關資料電子檔可至本局網站(https://www.kh.edu.tw/)「文件表單下載/國中教育科/國中學務業務/校園霸凌防制」項下下載。
四、請學校倘發現校園疑似霸凌事件,務必依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及「高雄市政府跨局處防制霸凌處理機制」等相關規定,落實通報及後續相關處理流程。
五、倘有疑義本案聯絡人:高中職學校請洽鄭秝淇老師(07-7995678分機3022),國中學校請洽張雅婷老師(07-7995678分機3034),國小學校請洽王羿涵老師(07-7995678分機3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