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訊息
2020-09-16 學務處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重申有關新興毒品防制宣導、清查及輔導相關事宜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6月1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69793號及109年8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91819號函辦理。
二、鑒於近期混合型毒品及PMMA(4-甲氧基甲基安非他命)相關致死案例持續攀升,請積極宣導並加強清查及篩檢,有疑似用藥狀況可將學生檢體送至本局轉由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檢驗。
三、為維護學生健康及安全,請各校利用集會(週、朝會)、結業式、網站、通訊群組等方式,針對新興毒品危害及認知相關事項加強宣導,並掌握學生動向及校外群聚熱點巡檢,以避免學子在外誤觸毒品。
四、學校應針對校園高關懷學生(含中輟、中離生、危機家庭及脆弱家庭)積極建構及落實完善預警、清查及追蹤機制,提供必要輔導協助措施。
五、為掌握特定人員校外群聚狀況,可於特定人員會議進行個案評估是否提列為關心人員,並以密件公文方式將名單提供本局彙整提供警政單位,透過教、警合作機制回饋學校個案校
外狀況,即時針對案內學生進行尿液篩檢及輔導關懷,避免接觸毒品或繼續用藥。
二、鑒於近期混合型毒品及PMMA(4-甲氧基甲基安非他命)相關致死案例持續攀升,請積極宣導並加強清查及篩檢,有疑似用藥狀況可將學生檢體送至本局轉由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檢驗。
三、為維護學生健康及安全,請各校利用集會(週、朝會)、結業式、網站、通訊群組等方式,針對新興毒品危害及認知相關事項加強宣導,並掌握學生動向及校外群聚熱點巡檢,以避免學子在外誤觸毒品。
四、學校應針對校園高關懷學生(含中輟、中離生、危機家庭及脆弱家庭)積極建構及落實完善預警、清查及追蹤機制,提供必要輔導協助措施。
五、為掌握特定人員校外群聚狀況,可於特定人員會議進行個案評估是否提列為關心人員,並以密件公文方式將名單提供本局彙整提供警政單位,透過教、警合作機制回饋學校個案校
外狀況,即時針對案內學生進行尿液篩檢及輔導關懷,避免接觸毒品或繼續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