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訊息
2020-08-07 學務處
「高雄市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
一、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第3項、「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22條第1項暨本局109年3月13日高市教特字第10931558000號函訂定「高雄市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下稱建置要點)辦理。
二、為更新維護本市調查專業人才庫資訊,本局前以109年5月4日高市教特字第10933653100號函(諒達),徵詢本市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下稱調查專業人員)留任意願,人員名單並經109年7月9日召開之本市第五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109年度第2次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
三、上開更新人才庫業公告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kh.edu.tw/)→各式表單→特殊教育科→05性別平等教育→高雄市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以及「高雄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https://class.kh.edu.tw/1137)→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高雄市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請各校依據更新後人才庫邀聘調查委員。
四、本局將持續滾動更新維護人才庫資訊,請學校逕自上述網站查詢下載人才庫資訊。
二、為更新維護本市調查專業人才庫資訊,本局前以109年5月4日高市教特字第10933653100號函(諒達),徵詢本市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下稱調查專業人員)留任意願,人員名單並經109年7月9日召開之本市第五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109年度第2次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
三、上開更新人才庫業公告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kh.edu.tw/)→各式表單→特殊教育科→05性別平等教育→高雄市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以及「高雄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https://class.kh.edu.tw/1137)→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高雄市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請各校依據更新後人才庫邀聘調查委員。
四、本局將持續滾動更新維護人才庫資訊,請學校逕自上述網站查詢下載人才庫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