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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6 教務處
本市修正「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公告
本市修正「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公告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109年6月10日高市府交運規字第10939959900號函辦理。
二、旨案公告自109年6月19日起生效,原本府109年3月24日高市府交運規字第10933236101號公告廢止。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109年6月10日高市府交運規字第10939959900號函辦理。
二、旨案公告自109年6月19日起生效,原本府109年3月24日高市府交運規字第10933236101號公告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