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12 輔導處
高雄市107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一)報名資格:已達本局核定班級學生數之學校(總量管制學校)僅得對就讀該校國一新生(已完成報到手續之新生)招考;其他學校可就就讀本市國一新生招考(各校招收對象詳如附件)。
(二)報名時間:107年5月29日(星期二)及5月30日(星期三),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三)報名地點:設有學術性向(語文暨數理、數理)資優資源班之各國中輔導室(教務處)。
(四)鑑定日期:107年7月28日(星期六)。
◎詳細事項請參閱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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