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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1 學務處
109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各級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初階培訓課程研習實施計畫
一、依據本市109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暨本局109年度性別平等教育推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使學校相關人員熟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基本概念、相關法規、處理程序及行政協調知能,爰辦理旨揭研習課程。
三、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辦理時間及地點:
1、時間:109年4月24日至26日(星期五、六、日)(課程內容詳如實施計畫)。
2、地點:本市樂群國民小學3F視聽教室(前鎮區育樂路61號)。
(二)研習對象:
1、有意願協助推動本業務之本市各級學校教師,未具備調查人員資格之學校建議派員參加,以各校1名為原則。
2、本市立案之家長團體、教師團體、校長團體代表,各團體推薦至多2名。
3、社團法人高雄律師公會推薦之律師,至多5名。
4、本府社會局推薦之社工,至多2名。
(三)報名時間:自109年4月1日(星期三)起至109年4月15日(星期三)止。
(四)報名方式:
1、具教師身分者,請至進入「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網址:http://www1.inservice.edu.tw/),課程代碼:2787521;另為配合防疫,請詳填報名表,傳真至樂群國小(傳真電話:07-7713993)或郵寄至hhhsieh1975@gmail.com。
2、家長團體、校長團體、律師公會及本府社會局推薦之人員,請詳填報名表(含旅遊史接觸史調查),務必於109年4月15日(星期三)前傳至本市樂群國小輔導主任信箱hhhsieh1975@gmail.com。
四、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請參加人員配戴口罩及配合量測體溫,以維護參與人員健康。
五、如有研習相關問題,請洽本市樂群國小輔導室(07-7225846分機741)。
二、為使學校相關人員熟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基本概念、相關法規、處理程序及行政協調知能,爰辦理旨揭研習課程。
三、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辦理時間及地點:
1、時間:109年4月24日至26日(星期五、六、日)(課程內容詳如實施計畫)。
2、地點:本市樂群國民小學3F視聽教室(前鎮區育樂路61號)。
(二)研習對象:
1、有意願協助推動本業務之本市各級學校教師,未具備調查人員資格之學校建議派員參加,以各校1名為原則。
2、本市立案之家長團體、教師團體、校長團體代表,各團體推薦至多2名。
3、社團法人高雄律師公會推薦之律師,至多5名。
4、本府社會局推薦之社工,至多2名。
(三)報名時間:自109年4月1日(星期三)起至109年4月15日(星期三)止。
(四)報名方式:
1、具教師身分者,請至進入「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網址:http://www1.inservice.edu.tw/),課程代碼:2787521;另為配合防疫,請詳填報名表,傳真至樂群國小(傳真電話:07-7713993)或郵寄至hhhsieh1975@gmail.com。
2、家長團體、校長團體、律師公會及本府社會局推薦之人員,請詳填報名表(含旅遊史接觸史調查),務必於109年4月15日(星期三)前傳至本市樂群國小輔導主任信箱hhhsieh1975@gmail.com。
四、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請參加人員配戴口罩及配合量測體溫,以維護參與人員健康。
五、如有研習相關問題,請洽本市樂群國小輔導室(07-7225846分機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