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公告
2020-02-24 教務處
重申本局訂定之「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強化教師進修研習效能實施計畫」
說明:
有關每學年政策研習8小時及校本研習20小時,儘可能利用學期中及寒暑假期間辦理,如無法於前項時間辦理者,同意教師利用假期或週末等公餘時間參加前開研習者,准予補休課務自理。
有關每學年政策研習8小時及校本研習20小時,儘可能利用學期中及寒暑假期間辦理,如無法於前項時間辦理者,同意教師利用假期或週末等公餘時間參加前開研習者,准予補休課務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