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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1 學務處
108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教師法與性別平等教育法之對應關係實施計畫
一、依據本市108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暨本局108年度性別平等教育推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加強各校教師對性別平等教育與教師法法令之知能,協助各校教師瞭解教師法與性別平等教育法相關法令之對應關係,爰辦理旨揭研習課程。
三、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08年11月22日(星期五),課程內容詳如實施計畫。
(二)地點:高雄市立前峰國民中學2樓會議室(高雄市岡山區樹人路1號)。
四、研習對象:
(一)高雄市國中及國小校長。
(二)高雄市國中及國小108學年度接辦性平業務之學務主任或承辦人。
(三)高雄市國中及國小各校教師對於性平議題有興趣之教師。
五、報名方式: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www.inservice.edu.tw)報名。課程代碼:2730046。
六、本案核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課務自理),全程參加者覈實登列研習時數。
七、相關研習內容請參閱研習實施計畫(如附件),如有問題請洽前峰國中學務主任(626-5568轉210)。
二、為加強各校教師對性別平等教育與教師法法令之知能,協助各校教師瞭解教師法與性別平等教育法相關法令之對應關係,爰辦理旨揭研習課程。
三、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08年11月22日(星期五),課程內容詳如實施計畫。
(二)地點:高雄市立前峰國民中學2樓會議室(高雄市岡山區樹人路1號)。
四、研習對象:
(一)高雄市國中及國小校長。
(二)高雄市國中及國小108學年度接辦性平業務之學務主任或承辦人。
(三)高雄市國中及國小各校教師對於性平議題有興趣之教師。
五、報名方式: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www.inservice.edu.tw)報名。課程代碼:2730046。
六、本案核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課務自理),全程參加者覈實登列研習時數。
七、相關研習內容請參閱研習實施計畫(如附件),如有問題請洽前峰國中學務主任(626-5568轉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