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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4 學務處
『因應本市登革熱疫情,預防疫病擴散』鳳凰山警戒範圍人員進出管理暨相關防疫措施」公告
一、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辦理。
二、鳳凰山為本市第56例本土登革熱個案可能感染地,且研判為本市登革熱高風險地點,自9月23日起至10月6日針對鳳凰山及周邊警戒範圍出入或活動之人員進行管理及健康關懷,期降低本土登革熱藉由人流擴散風險。
三、公告「因應本市登革熱疫情,預防疫病擴散」鳳凰山警戒範圍人員進出管理暨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一)執行時間:108年9月23日起至108年10月6日止。
(二)執行對象:本市鳳凰山警戒範圍內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登山者)。
(三)應配合之防疫事項:
1、為預防登革熱疫情擴大,本市鳳凰山警戒範圍內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登山者)經通知或公告後,應配合防疫單位執行人員進出管理及健康關懷等防疫措施,如有必要進入者,務必做好自我防蚊等防範措施,含穿著
長袖衣褲及噴灑防蚊液。
2、違反上述人員進出管理規定或其他防疫措施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3、於鳳凰山警戒範圍活動民眾,如出現發燒等疑似登革熱症狀,請務必通報轄區衛生所,並前往登革熱合約院所就診,告知活動史,以利診斷。
四、隨文檢附「公告『因應本市登革熱疫情,預防疫病擴散』鳳凰山警戒範圍人員進出管理暨相關防疫措施」公告1份。
二、鳳凰山為本市第56例本土登革熱個案可能感染地,且研判為本市登革熱高風險地點,自9月23日起至10月6日針對鳳凰山及周邊警戒範圍出入或活動之人員進行管理及健康關懷,期降低本土登革熱藉由人流擴散風險。
三、公告「因應本市登革熱疫情,預防疫病擴散」鳳凰山警戒範圍人員進出管理暨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一)執行時間:108年9月23日起至108年10月6日止。
(二)執行對象:本市鳳凰山警戒範圍內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登山者)。
(三)應配合之防疫事項:
1、為預防登革熱疫情擴大,本市鳳凰山警戒範圍內之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登山者)經通知或公告後,應配合防疫單位執行人員進出管理及健康關懷等防疫措施,如有必要進入者,務必做好自我防蚊等防範措施,含穿著
長袖衣褲及噴灑防蚊液。
2、違反上述人員進出管理規定或其他防疫措施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3、於鳳凰山警戒範圍活動民眾,如出現發燒等疑似登革熱症狀,請務必通報轄區衛生所,並前往登革熱合約院所就診,告知活動史,以利診斷。
四、隨文檢附「公告『因應本市登革熱疫情,預防疫病擴散』鳳凰山警戒範圍人員進出管理暨相關防疫措施」公告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