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公告
2018-05-04 教務處
107年度中小學國際教育任務學校辦理「教師培訓工作坊」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國際教育要點」暨本市107年度「中小學國際教育任務學校計畫書」辦理。
二、旨揭說明會辦理方式摘述如下(如附件):
(一)參加對象:
1、取得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際教育專業知能初階研習課程證書或已完成本年度初階認證研習課程之本市教師、組長、主任及校長(須提供研習證明)。
2、107年度獲本局補助國際教育專題宣講及到校輔導之學校務必派員,學校可依國際教育推動現況至少擇2場次參加。
(二)研習時間:
1、三民國小場次:107年5月23日(星期三)及5月30日(星期三)下午1時20分至4時30分,2場次共6小時,課程代馬:2413490。
2、龍華國小場次:107年6月13日(星期三)及6月20日(星期三)下午1時20分至4時30分,2場次共6小時,課程代馬:2413539。
(三)研習地點:
1、三民國小場次:本市國際教育資源中心2F會議室(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三路216號)。
2、龍華國小場次:龍華國小3F視聽教室(高雄市鼓山區大順一路858號)。
(四)報名日期:兩場次請分別於107年5月21日(星期一)及6月11日(星期一)前至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www.inservice.edu.tw/)報名,本次工作坊共計4場次,全程4場次參加之人員,將取得本市國際教育教師增能宣講講師資格。
三、各校參加研習人員請予以公(差)假登記(課務自理),全程參與者覈實核發研習時數12小時。
四、本案聯絡人:三民國小教務處許書維主任,電話:07-2810378轉11;龍華國小教務處吳冠德主任,電話:07-5553086轉11。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國際教育要點」暨本市107年度「中小學國際教育任務學校計畫書」辦理。
二、旨揭說明會辦理方式摘述如下(如附件):
(一)參加對象:
1、取得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際教育專業知能初階研習課程證書或已完成本年度初階認證研習課程之本市教師、組長、主任及校長(須提供研習證明)。
2、107年度獲本局補助國際教育專題宣講及到校輔導之學校務必派員,學校可依國際教育推動現況至少擇2場次參加。
(二)研習時間:
1、三民國小場次:107年5月23日(星期三)及5月30日(星期三)下午1時20分至4時30分,2場次共6小時,課程代馬:2413490。
2、龍華國小場次:107年6月13日(星期三)及6月20日(星期三)下午1時20分至4時30分,2場次共6小時,課程代馬:2413539。
(三)研習地點:
1、三民國小場次:本市國際教育資源中心2F會議室(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三路216號)。
2、龍華國小場次:龍華國小3F視聽教室(高雄市鼓山區大順一路858號)。
(四)報名日期:兩場次請分別於107年5月21日(星期一)及6月11日(星期一)前至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www.inservice.edu.tw/)報名,本次工作坊共計4場次,全程4場次參加之人員,將取得本市國際教育教師增能宣講講師資格。
三、各校參加研習人員請予以公(差)假登記(課務自理),全程參與者覈實核發研習時數12小時。
四、本案聯絡人:三民國小教務處許書維主任,電話:07-2810378轉11;龍華國小教務處吳冠德主任,電話:07-5553086轉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