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公告
2019-08-30 教務處
108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實施計畫
說明:(請參閱附件)
一、計畫期程:108年8月30日至109年6月30日止。
二、取得教學輔導教師證書資格之教師方可申請本案。
三、輔導對象:
1、初任教學3年內之正式教師。
2、調校服務第1年教師。
3、1學年以上之長期代理代課教師。
4、自願追求精進教學教師。
5、需要協助之教師。
四、每位教學輔導教師至多輔導2位教師,每輔導1位服務對象,得酌減教學輔導教師原授課時數,同校輔導得減每週1節課、跨校輔導得減每週2節課,因教學需要而無法減授節數,得改發鐘點費。
五、有意申辦之學校,請於108年9月16日(星期一)前將相關申請表件(如旨揭計畫附件2)之紙本核章後掃描PDF檔(檔名:108〇〇區〇〇學校-教學輔導教師實施計畫申請表)mail至 khedu710@gmail.com,如採紙本請以公文交換或郵寄方式送達本市教專中心(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45號,獅甲國小4-6)。
六、本案承辦人李佳璇小姐07-5376832,07-3311466轉710。
一、計畫期程:108年8月30日至109年6月30日止。
二、取得教學輔導教師證書資格之教師方可申請本案。
三、輔導對象:
1、初任教學3年內之正式教師。
2、調校服務第1年教師。
3、1學年以上之長期代理代課教師。
4、自願追求精進教學教師。
5、需要協助之教師。
四、每位教學輔導教師至多輔導2位教師,每輔導1位服務對象,得酌減教學輔導教師原授課時數,同校輔導得減每週1節課、跨校輔導得減每週2節課,因教學需要而無法減授節數,得改發鐘點費。
五、有意申辦之學校,請於108年9月16日(星期一)前將相關申請表件(如旨揭計畫附件2)之紙本核章後掃描PDF檔(檔名:108〇〇區〇〇學校-教學輔導教師實施計畫申請表)mail至 khedu710@gmail.com,如採紙本請以公文交換或郵寄方式送達本市教專中心(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45號,獅甲國小4-6)。
六、本案承辦人李佳璇小姐07-5376832,07-3311466轉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