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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6 教務處
高雄市108學年度國民小學課程計畫績優學校敘獎乙案
說明:
一、本案經各分區評審委員檢核各校課程計畫,核予績優學校獎勵,其敘獎額度為每校嘉獎8支(含行政、教師)。
二、考量108新課綱課程計畫撰寫各校辛勞得力圓滿完成,除上述績優學校外,餘各校實際承辦本業務人員每校2人,嘉獎1次。
三、各校敘獎人員,教師部分請所屬學校本權責辦理,校長部分請報獎懲建議函送本局核布。
一、本案經各分區評審委員檢核各校課程計畫,核予績優學校獎勵,其敘獎額度為每校嘉獎8支(含行政、教師)。
二、考量108新課綱課程計畫撰寫各校辛勞得力圓滿完成,除上述績優學校外,餘各校實際承辦本業務人員每校2人,嘉獎1次。
三、各校敘獎人員,教師部分請所屬學校本權責辦理,校長部分請報獎懲建議函送本局核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