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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2 教務處
教育部補助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108-1學期好好玩數學營」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8年7月30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081020725號函辦理。
二、申請辦法與資格:(詳細請參閱附件)
(一)經由各縣市數學輔導團推薦學校或由學校自行提出申請。
(二)申請學校校內至少需有兩名領有本中心「數學活動師」證書之數學活動師參與計畫。
(三)申請學校可額外另覓領有「數學活動師」證書的活動師參與數學營授課,跨校合作。
(四)將於108年12月31日前參與數學活動師培訓,並領有數學活動師證書之教師亦可申請辦理。
(五)報名日期:108年8月5日(星期一)至108年9月6日(星期五)下午五點前(以郵戳為憑)
(六)辦理資格經由審查後,預計將於108年9月20日(星期五)10:00公告於中心網站。如有任何異動或相關資訊,請隨時留意(http://www.sdime.ntnu.edu.tw/main.php)。
三、研習內容:(詳細請參閱附件)
(一)名額:每位活動師至多參與6個班次,符合資格者預定至少有250班次可辦理。
(二)時間:
1、一般地區學校:分為國小組中年級、國小組高年級和國中組,每班次辦理半天,授課2單元,每單元1.5小時,授課時數共3小時。每單元2位老師授課(一位主要授課,另一位協同教學),並有義務參與地區性教學研討會進行
教學分享。
2、偏遠地區學校:分為國小組中年級、國小組高年級和國中組,每班次辦理一天,授課3單元,每單元1.5小時,授課時數共4.5小時。每單元2位教師授課(一位主要授課,另一位協同教學),並有義務參與地區性教學研討會進
行教學分享。
四、營隊內容:(詳細請參閱附件)
(一)人數::一般地區學校以每班次30人為原則;偏遠地區學校以每班次15人為原則。
(二)辦理時間:108年9月23日至109年2月7日。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8年7月30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081020725號函辦理。
二、申請辦法與資格:(詳細請參閱附件)
(一)經由各縣市數學輔導團推薦學校或由學校自行提出申請。
(二)申請學校校內至少需有兩名領有本中心「數學活動師」證書之數學活動師參與計畫。
(三)申請學校可額外另覓領有「數學活動師」證書的活動師參與數學營授課,跨校合作。
(四)將於108年12月31日前參與數學活動師培訓,並領有數學活動師證書之教師亦可申請辦理。
(五)報名日期:108年8月5日(星期一)至108年9月6日(星期五)下午五點前(以郵戳為憑)
(六)辦理資格經由審查後,預計將於108年9月20日(星期五)10:00公告於中心網站。如有任何異動或相關資訊,請隨時留意(http://www.sdime.ntnu.edu.tw/main.php)。
三、研習內容:(詳細請參閱附件)
(一)名額:每位活動師至多參與6個班次,符合資格者預定至少有250班次可辦理。
(二)時間:
1、一般地區學校:分為國小組中年級、國小組高年級和國中組,每班次辦理半天,授課2單元,每單元1.5小時,授課時數共3小時。每單元2位老師授課(一位主要授課,另一位協同教學),並有義務參與地區性教學研討會進行
教學分享。
2、偏遠地區學校:分為國小組中年級、國小組高年級和國中組,每班次辦理一天,授課3單元,每單元1.5小時,授課時數共4.5小時。每單元2位教師授課(一位主要授課,另一位協同教學),並有義務參與地區性教學研討會進
行教學分享。
四、營隊內容:(詳細請參閱附件)
(一)人數::一般地區學校以每班次30人為原則;偏遠地區學校以每班次15人為原則。
(二)辦理時間:108年9月23日至109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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