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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9 學務處
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秋行軍蟲通報獎勵要點」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8年6月13日防檢三字第1081488855A號書函暨本市農業局108年6月14日高市農植字第10803335400號函辦理。
二、民眾發現秋行軍蟲後,應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植物防疫檢疫局指定方式通報,並提供下列資料:
(一)通報人姓名、聯絡電話及身分證明文件。
(二)發現秋行軍蟲之詳細地點(包括縣市、鄉鎮及定位座標)。
(三)秋行軍蟲清晰圖像檔案。
(四)植株受害狀圖像檔案。
三、檢疫局經確認為秋行軍蟲後,派專員現場勘查,確認植株為秋行軍蟲自然入侵危害者,由該局發給獎勵金新臺幣一萬元。
四、同一地區有二人以上分別通報者,其獎勵金應發給最先通報者;如無法分別先後,平均發給之。但同一地區不得重複發給。
五、獎勵辦法詳如附件。
二、民眾發現秋行軍蟲後,應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植物防疫檢疫局指定方式通報,並提供下列資料:
(一)通報人姓名、聯絡電話及身分證明文件。
(二)發現秋行軍蟲之詳細地點(包括縣市、鄉鎮及定位座標)。
(三)秋行軍蟲清晰圖像檔案。
(四)植株受害狀圖像檔案。
三、檢疫局經確認為秋行軍蟲後,派專員現場勘查,確認植株為秋行軍蟲自然入侵危害者,由該局發給獎勵金新臺幣一萬元。
四、同一地區有二人以上分別通報者,其獎勵金應發給最先通報者;如無法分別先後,平均發給之。但同一地區不得重複發給。
五、獎勵辦法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