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資訊
2019-05-04 輔導處
2019年高雄市特教生藝術創作聯展
◎為發掘本市特教學生之藝術才能、創造個人優勢能力,增進社會對於特教學生瞭解、開拓特教生職場生涯多元可能性。教育局委託楠梓特殊學校於108年11月9日(星期六)起至108年11月17日(星期日)假高雄市佛光山佛陀紀念館禮敬大廳2樓辦理活動。
◎活動計畫內容如下:
(一)參加對象為就讀本市公私立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職)之特殊教育學生。
(二)參賽作品分為「繪畫」及「陶藝」二類分別評分。(三)評分方式分幼兒園、國小、國中及高中職4組,每組獎勵方式如下:
1、特優1名:獎金2,000元及獎狀乙幀。
2、優等1名:獎金1,500元及獎狀乙幀。
3、甲等2名:獎金1,000元及獎狀乙幀。
4、佳作5名:獎金500元及獎狀乙幀。
5、入選5名:獎狀乙幀。
6、獲獎者將於聯展開幕活動時頒獎,並致贈印有畫作之環保袋乙個。
7、參賽但未獲獎作品者獲贈獎品乙份(不安排上台領獎)。
(四)作品展示原則:
1、得獎作品列為優先展出作品。
2、得獎作品數量如超過展場容量,則依據專家審查意見列出作品展示順序。
3、參賽作品須附版權授權書等相關資料。
(五)作品收件注意事項:
1、各類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臨摹。
2、作品應為學生個人創作,如經檢舉(檢舉人必須使用真實姓名,提供正確聯絡方式,並檢附具體事證,以書面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為臨摹、抄襲或為他人加筆之作品,應交由評審委員會決議。於評選前經判定有上述情形者,不予評選;如於評選完成後,經判定為上述情形者,該得獎者喪失得獎資格,追回得獎獎金及獎狀,並須自負法律責任。
3、每種創作類型(陶藝、繪畫)每人限送一件作品參賽,每件作品需單獨裝框,且作品之創作人數為一人。
◎本校欲參展學生請於108年6月21日(五)前將作品繳交至本校特教組,若有疑問請洽輔導處特教組陳組長(7110846#6043)。
◎活動計畫內容如下:
(一)參加對象為就讀本市公私立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職)之特殊教育學生。
(二)參賽作品分為「繪畫」及「陶藝」二類分別評分。(三)評分方式分幼兒園、國小、國中及高中職4組,每組獎勵方式如下:
1、特優1名:獎金2,000元及獎狀乙幀。
2、優等1名:獎金1,500元及獎狀乙幀。
3、甲等2名:獎金1,000元及獎狀乙幀。
4、佳作5名:獎金500元及獎狀乙幀。
5、入選5名:獎狀乙幀。
6、獲獎者將於聯展開幕活動時頒獎,並致贈印有畫作之環保袋乙個。
7、參賽但未獲獎作品者獲贈獎品乙份(不安排上台領獎)。
(四)作品展示原則:
1、得獎作品列為優先展出作品。
2、得獎作品數量如超過展場容量,則依據專家審查意見列出作品展示順序。
3、參賽作品須附版權授權書等相關資料。
(五)作品收件注意事項:
1、各類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臨摹。
2、作品應為學生個人創作,如經檢舉(檢舉人必須使用真實姓名,提供正確聯絡方式,並檢附具體事證,以書面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為臨摹、抄襲或為他人加筆之作品,應交由評審委員會決議。於評選前經判定有上述情形者,不予評選;如於評選完成後,經判定為上述情形者,該得獎者喪失得獎資格,追回得獎獎金及獎狀,並須自負法律責任。
3、每種創作類型(陶藝、繪畫)每人限送一件作品參賽,每件作品需單獨裝框,且作品之創作人數為一人。
◎本校欲參展學生請於108年6月21日(五)前將作品繳交至本校特教組,若有疑問請洽輔導處特教組陳組長(7110846#6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