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資訊專區
2019-03-13 輔導處
高雄市108學年度光華國民中學美術類分散式資優資源班鑑定簡章
◎鑑定報名資格,須具備以下資格之一者:
(一)設籍本市或現就讀本市各公私立國小六年級之學生。
(二)符合「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規定之學生。
◎報名日期:108年4月15日(星期一)至108年4月19日(星期五),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逾時不予受理。
◎報名地點:高雄市立光華國民中學輔導室(高雄市前鎮區和平二路170號),電話:(07)7222622、7222623分機542、547、549。
◎其餘訊息請詳見簡章。
(一)設籍本市或現就讀本市各公私立國小六年級之學生。
(二)符合「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規定之學生。
◎報名日期:108年4月15日(星期一)至108年4月19日(星期五),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逾時不予受理。
◎報名地點:高雄市立光華國民中學輔導室(高雄市前鎮區和平二路170號),電話:(07)7222622、7222623分機542、547、549。
◎其餘訊息請詳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