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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0 教務處
108年「精進學校美感教育課程-國中小美感課程開發」
說明:
一、辦理期程
(一)申請期間:107年12月17日至108年1月18日。
(二)審核時間:108年1月21日至2月15日。
(三)課程實施:108年2月18日至108年6月10日。
(四)教案成果回報:108年6月15日前。
二、參加對象與課程開發內容
(一)對象:高雄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領域視覺藝術
教師。
(二)教案:開發適合國中小實施之美感教育課程教案,需經至
少2個班級,各6到8節課實施;於教案實施期間,得依需
求安排公開觀/議課。
三、補助金額
(一)國中每位教師補助1.5萬元,共7個名額。
(二)國小每位教師補助1.5萬元,共7個名額。
四、報名與審核方式
(一)107年12月17日起至108年1月18日止,請填妥附件三至附
件五(申請表、課程經費表、課程計畫),國中教案寄至
高雄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國中輔導小
組楊嘉怡老師信箱(3002umhonda@gmail.com),國小教案
寄至高雄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國小輔
導小組李莉珍老師信箱(a5523367g@gmail.com)電話:
3590116#231、232。
(二)經審查後,於108年2月18日前通知審查結果。
五、參加工作坊之教師與工作人員於研習期間核予公假出席
(課務自理);參加人員於假日出席活動,請准於一年內
覈實補休。
一、辦理期程
(一)申請期間:107年12月17日至108年1月18日。
(二)審核時間:108年1月21日至2月15日。
(三)課程實施:108年2月18日至108年6月10日。
(四)教案成果回報:108年6月15日前。
二、參加對象與課程開發內容
(一)對象:高雄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藝術與人文領域視覺藝術
教師。
(二)教案:開發適合國中小實施之美感教育課程教案,需經至
少2個班級,各6到8節課實施;於教案實施期間,得依需
求安排公開觀/議課。
三、補助金額
(一)國中每位教師補助1.5萬元,共7個名額。
(二)國小每位教師補助1.5萬元,共7個名額。
四、報名與審核方式
(一)107年12月17日起至108年1月18日止,請填妥附件三至附
件五(申請表、課程經費表、課程計畫),國中教案寄至
高雄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國中輔導小
組楊嘉怡老師信箱(3002umhonda@gmail.com),國小教案
寄至高雄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國小輔
導小組李莉珍老師信箱(a5523367g@gmail.com)電話:
3590116#231、232。
(二)經審查後,於108年2月18日前通知審查結果。
五、參加工作坊之教師與工作人員於研習期間核予公假出席
(課務自理);參加人員於假日出席活動,請准於一年內
覈實補休。